雨花检察: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
2021-09-23 10:27:08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万丹 | 作者:金地 | 点击量:32691
近年来,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以高度自觉,提前响应6月发布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第4条规定,即将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”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。
2020年7月,员额检察官周琳在对一起刑事案审查批捕时,发现的士司机陈春面对手持尖刀、刺杀他人后欲畏罪逃跑的嫌犯戴某,不是简单承载或拒载,而是劝说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,并立即拨通报警电话,为挽救被害女孩生命争取生机。对此,该院为陈春申报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和3万元奖金。
2017年5月,湖南一律师刘某某在法庭上发表不当言论,并在2年后再次上传网络引发舆论炒作。该院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官当庭指出辩护人言论不当。在刘某某不接受检察官善意批评的情况下,该院将此事函告长沙市司法局。检察长马贤兴在个人微信公众号“山虎说法”上连续推出《法庭是什么?》《和青年律师说几句真心话》等文章,对违法言论和错误思潮予以批驳。
该院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发挥到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,该院在对法院部分案件的评查中,发现了一起司法拍卖执行案及其执行依据法院调解文书不合常理,即向法院提出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,督促法院移交相关线索移,并批捕涉嫌虚假诉讼罪的4名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和相关房屋买卖人。针对一审原判为有罪、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无罪的陈某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(钢材)一案,进行抗诉,最终获得法院再审有罪判决。
此外,该院特别注重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通过“看得见”“听得到”的法治形式,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。
通讯员 金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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